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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業務執行疑義及釋疑一覽表」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1 年 5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4854A 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辦理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時,應依教育部「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及國教署「『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活動注意事項』現場執行 Q&A」執行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之相關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