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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本局修正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教師課務建議處理方式一覽表」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13 日公告「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調整防疫措施 QA」暨本局 111 年 4 月 29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10562409 號函續辦。
二、本表將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情形及中央相關政策滾動式調整。
